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8-09-03 15:17:28
涿州市人民政府
通 告
涿政发〔2018〕71号
为切实改善我市河道环境,严厉打击乱倒垃圾、非法排污等各种违法行为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工业固废、危废及排放污水等危害河道生态环境安全的行为。
二、禁止在河道岸堤堆放垃圾和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,严禁擅自侵占河道、违法种植养殖。
三、依法取缔封堵各类入河非法排污口,杜绝非法排污,严厉打击偷排、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。
四、各乡镇、办事处及水利、环保、公安、国土、执法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共同做好河道管护工作。对发现向河道内倾倒垃圾、工业废料、排放污水的,市环保局、水利局要依法严肃处理,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。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全域治理河道污染,改善河道环境质量行动中来,积极举报揭发并协助查处乱到垃圾、工业废料、偷排偷放污水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。
举报电话:0312-3632319(市水利局)
12369(市环保局)
特此通告。
涿州市人民政府
2018年7月11日